请2018年教师和实验系列职称申报人按照如下要求去相关部门审核材料。
1、《申报人诚信承诺书》
2、各种证书复印件,包括:学历(位)证书、继续教育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及聘任证书、教师资格证书(11月28—29日系部审核盖章)
3、《安徽省高校教师教学工作评价总成绩表》(11月28—29日系部盖章)
4、述职报告及其评议意见(11月28—29日系部组织述职评议及盖章,评议表去系部领)
5、承担科研、教研任务的项目书复印件(11月28日—29日系部审核盖章)
6、任现职以来的论文、论著复印件(11月28日—29日系部审核盖章)
7、教学科研各项奖励证书复印件(11月28日—29日系部审核盖章)
8、教授申报人提供学术讲座及指导青年教师材料复印件,副教授申报人提供指导青年教师材料复印件(11月28日—29日系部审核盖章)
9、上述材料外的其他奖励、业绩、社会兼职等材料复印件(11月28日—29日系部审核盖章)
以上材料11月30日—12月4日在系部公示五天,12月5日申报人自己把材料复印件亲自交至组织人事处,以备后续审核。
10、《高教系列任职资格评审简明情况登记表》申报人先填写一份(先如实填写一份,暂不盖章)
申报人注意事项:
1、材料第1—9项按照规定顺序整理齐全,用燕尾夹简易装订以免影响审核。
2、每份材料复印件都要加盖系部公章和“与原件相同”字样章,缺一不可。
助教提供本科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一年授课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助理实验师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个人能够胜任实验室工作的考核证明。
院组织人事处
2018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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