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为做好2019年财务预算编制工作,现将预算编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院属各单位编制收入预算时,要准确测算、真实反映各项收入,不得瞒报、漏报。
2.规范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各单位应向院财务处和招标办报送采购计划,不报计划,2019年不予采购。
3.预算编制材料应及时上报,截止日期为2018年7月10日,电子档(收入、支出、政府采购)应发送至13345609082@163.com,因未及时报送材料造成的后果,由各单位自己负责。纸质材料需各单位加盖本部门公章,领导签字后,报送至财务处。
美高梅官方网站财务处
2018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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